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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《妖猫传》被指存在抄袭陈凯歌被诉赔偿300万

原标题:电影《妖猫传》被指存在抄袭陈凯歌被诉赔偿300万法制晚报·看法新闻(记者李夏)因认为电影《妖猫传》存在抄袭,编剧史先生将著名导演陈凯歌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,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及在电影《猫妖传》(含海外版)为其署名。4月18日上午,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。编剧史先生诉称,2016年5月,电影《又遇白居易》筹备时通过苏先生邀请陈凯歌做艺术指导,随后,他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到陈凯歌。但陈凯歌拒绝接受此项工作。“2017年7月底,陈凯歌导演的电影《妖猫传》宣传片,该片的场景、人物、时间、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,我的剧本被《妖猫传》侵权抄袭和改编。”史先生说。陈凯歌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,其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“陈凯歌并不认识史先生,也没接触过这个剧本,说抄袭就是空穴来风。电影《妖猫传》与《又遇白居易》剧本内容根本不相似,电影《妖猫传》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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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新闻转载自:凤凰网资讯频道 | 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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